上海给新能源汽车再添“两把火”

一手落实大项目,一手鼓励购买和使用

 

中国环境报记者 蔡新华 实习记者 徐璐 上海报道 上海发展新能源汽车近来又添“两把火”。据上海市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把火” 是新能源汽车大项目落户松江,“第二把火”是对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免费牌照和财政补助。

  不久前,上海市松江区政府与国能电动汽车瑞典有限公司、北京世纪金沙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其中,国能电动汽车瑞典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品牌企业。

  此次签约后,这一项目将落户松江G60科创走廊,将形成集研发、生产、测试、总装和销售于一体的新能源产业链,预计投资额超过200亿元,年产新能源汽车20万辆。整个项目包括1个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和3个研究院项目。

  国能电动汽车瑞典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大龙表示,项目团队将进驻松江区,快速推进项目,力争在2019年年底生产出性能优良的电动车,2020年全面达产。

  一方面,新能源汽车项目有了实质性进展,另一方面,上海市开始鼓励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近日,上海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其中指出,上海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给予财政补助。同时,《实施办法》明确,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全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将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实施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上海共推广新能源汽车约6.1万辆,同比增长35%以上,实现产值232.38亿元。截至去年年底,上海市充电设施管理平台共接入充换电设施近13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近2.6万个,专用充电桩超过2.1万个,私人充电桩约8.3万个。

  据上海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实施办法》总体思路可归纳为“三个坚持、三个转变”。即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继续发挥上海市政策的推动作用,用好财政补助、免费专用牌照额度等针对性强的专项政策;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切实做到公共政策公平透明;坚持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明确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同时,“三个转变”为由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主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兼顾综合交通导向转变,确保新能源汽车政策与现有交通政策导向有序衔接;由普惠政策向差别化引导转变,着力优化车型能源结构;由引导新增投放为主向引逼结合调整存量结构转变,综合运用牌照额度和路权等措施,着力推动存量燃油汽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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