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文件
南道运发〔2015〕2号
关于严格执行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学时规定的通知
市各驾培机构,南宁市道路运输信息中心∶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及我处下发的《关于驾培机构使用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以下简称”模拟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道运发〔2014〕149号)要求,从2015年1 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新录入学员驾驶模拟器学时为7个学时。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完成科目一签章的学员可以按原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